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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洛芬颗粒婴儿的用量

2020-08-17 09:40:21 本文编辑:Angel 网络百科

布洛芬颗粒一般不推荐婴儿使用,婴儿如果感冒发热,可以尝试物理降温或者使用更加安全温和的清热药物。6个月以下的婴儿不要服用布洛芬;6个月以上的婴儿,如果经医师严格评估后可以使用,那么需要在较大儿童的基础上酌情减量,用药时间不能超过3天。

布洛芬颗粒是4岁以上儿童的常用止痛药和退烧药,对于4岁以上的儿童来说,按照体重来计算用药量,每公斤是10-20mg。由于常见的布洛芬颗粒每包含有布洛芬0.2g, 4-8岁的儿童,每次不应超过0.1g,因此一次服用半包即可;8岁以上的儿童,每次不应超过0.2g,因此一次服用1包即可。

3岁以下的儿童体温调节中枢发育尚不完善,体温波动相对较大,一般不推荐使用此药,如有必要,需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对于婴儿来说,6个月以上可以在医师严格指导下使用,但应在较大儿童的基础上酌情减量;6个月以下的婴儿不宜服用此药,尤其是新生儿,以免造成严重的肝肾损害。

对于6个月以上的婴儿来说,尽量不用布洛芬颗粒。如果患儿的体温超过38.5度,体重在10公斤以上,而且经过了医师的严格评估,那么可以少量短期使用。6个月以上的婴儿每次的布洛芬用量最好不超过0.06g。常见的布洛芬颗粒每包含有布洛芬0.2g,因此每次口服三分之一包即可,24小时内不超过4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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